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征求《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函。随后,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共计250亿元,其中2019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152亿元。
财政部原文如下: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促进大气质量改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ぜ峋龃蚝梦廴痉乐喂ゼ嵴降囊饧啡范ǖ墓ぷ髂谌荩窒麓锬闶。ㄗ灾吻⒅毕绞校?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ㄗ灾吻?、直辖市)安排金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Z145060020001,政府支出预算科目列“211节能环?!?。
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试点城市名单及资金额详见附件2。请相关?。ㄗ灾吻?、直辖市)抓紧将资金拨付到试点城市,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试点城市积极稳妥地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的城市要尽快做好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于2019年7月20日前报送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作为地方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根据《关于建议对2018年三氟甲烷(HFC-23)销毁处置安排财政补贴资金的函》(环气候函〔2019〕72号),安排有关省相关企业2017-2018年氢氟碳化物销毁补贴(企业名称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3),请即转拨至相关企业。
四、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57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在本年度资金分配中,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省份资金进行了适当扣减,请相关省份切实采取措施,增强预算执行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五、对列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9〕20号)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以及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河北省衡水市、广东省深圳市、海南省??谑小⑸挛魇∥寄鲜小⒛幕刈遄灾吻ㄊ?,请有关?。ㄗ灾吻┩吵镏醒氩普锌橄麓锏淖式穑才乓欢ū壤陨鲜龅胤礁杞崩?
六、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填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报我部和生态环境部备案,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ㄗ灾吻?、直辖市)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洞笃廴痉乐巫式鹎蚣ㄐ勘晟瓯ū怼泛头纸庀麓铮ɑ蛏蠛送ü氖邢兀┘ㄐ勘暌背筒普坑泄丶喙芫帧?
2019年6月13日
来源:http://guangfu.bjx.com.cn/news/20190709/991331.shtml
作者:国家能源局、财政部